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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农四师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农四师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日期:2007-7-18 10:24:02 阅读次数:

    一、主要职责
    ( 一 ) 主管农四师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兵团党委、纪委和师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全师的执 行情况。
    ( 二 ) 负责全师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兵团和师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师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团场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兵团、师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 三 ) 检查并处理师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各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和师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 四 ) 监察并处理师各团场、师机关各行政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师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 五 ) 负责党风党纪、政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 六 ) 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农四师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 七 ) 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协助师党委考核、考评师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各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八 ) 指导全师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审查师各团场、师各直属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部门领导干部人选。
    ( 九 ) 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师纪委机关、师监察局设6个职能室:
    ( 一 ) 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案管、财务、后勤工作;承办干部管理方面的有关业务。
    ( 二 )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室
    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调查、分析全师党 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师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的业务工作;检查、指导部门、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 考核、考评师各团场、师各直属单位及师机关各部门的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负责党 风廉政教育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干部培训方面的有关业务。
    ( 三 ) 执法监察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监督检查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兵师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对社会生活中 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行政监察;调 查处理师各行政机关 (部门)及工作人员以及师各行政机关(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和师内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 四 ) 案件检查室
监督检查师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各直属单位党委( 党组 ) 及成员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师党委管理的师机关各部门、师各团场、师各直属单位干部的重大违法违 纪案件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工作;督查、协查下级纪 检监察组织受理的大案要案。
    ( 五 )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和审核师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受理 党员、干部的申诉案件;承办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 作。
    ( 六 ) 信访室 ( 举报中心 )
    受理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检举、 控告、申诉、建议、批评;承办、转办、督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