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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农四师司法局副局长亚力一行检查七十九团合同管理工作。 这次合同管理专项检查由师司法局、纪委、政研室、建设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等方式进行,着重查看农业土地承包合同、建筑合同、租赁合同等。从2003年以来,七十九团按照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的要求,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普法依法治团目标管理,充分认识加强机构建设是“创建平安团场、建设法治团场”和“重合同守信用”团场的组织保证。制定了《七十九团及企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领导分工制度及工作制度,并把合同管理纳入了《七十九团经营管理章程》,严格按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兵团党委“1+3”文件要求的规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了凡团对内对外合同的签订必须经合同管理委员会和法律顾问的审查,依法规范了对内对外经济活动。同时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诚实守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能力。2007年,该团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与950个农业承包人签订了《七十九团职工土地承包合同》、《七十九团非职工土地承包合同》及《七十九团土地流转合同》,严格按照兵团“1+3”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团场、单位、职工(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实现了由依靠行政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的转变,预防和减少了纠纷,有利地维护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多年来,该团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标的34个项目工程,涉及标的额数80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合同信用纠纷,做到了合同管理工作“零失误”。通过开展合同管理规范化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以合同管理促经济发展,以安全稳定保社会平安,努力维护团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组一行对该团合同管理工作给予好评,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