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时间
1.团场自查自验阶段:2008年8月20日前完成。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报师畜牧兽医局。
2.师组织检查时间:师检查工作于2008年20日至30日开展。
3.兵团检查验收阶段:兵团检查组检查验收工作于 2008 年 10 月底前完成。
六、检查要求
1.此次检查工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兵团2009至2015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检查验收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有关情况,兵团农业局将予以通报。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合理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
2.各基层团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由兵团农业局统一实施,各团场要积极和师畜牧兽医工作站联系,完善实验室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对动物疫情的监(检)测和测报功能。
3.各项目团场申请项目验收应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的归集工作。项目档案应包括:申请验收请示;项目总结;审计报告;自验报告;工程预决算;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申报及立项批复文件;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单位注册、审验文件;勘察设计合同;批复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文件等;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等;项目建设单位有关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决定、会议纪要等);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招标投标文件;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及测试报告;质量检查、评比、检验记录;《监理大纲》和监理日志等工作记录;仪器设备购置入库、安装、调试、使用情况报告及材料;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账簿、账目、凭证和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自筹资金计划和到位资料;项目预备费、工程不可预见费的报批、下达、使用有关资料。
在邮箱:xmj8182325@163.com中下载农业建设项目检查细则,作为验收评分标准,密码: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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