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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的安排,伊宁垦区检察院属于第二批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从2009年3月开始进行。为了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院党组决定利用现阶段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组织全院干警提前进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 10月28日,院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个干警要通过学习,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原则、方法和步骤,结合检察机关的特点理解和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实际开展学习调研,为即将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10月28日开始,伊宁垦区检察院利用每天早晨半小时左右的时间,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等内容。为了提高学习效果,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院政工部门把学习内容分配到每位干警,干警备课后通过大屏幕电视为大家讲授,最后将讲课内容放在局域网上,供大家笔记,提高了学习效果。目前,伊宁垦区检察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伊宁垦区检察院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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