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样本)
出让方: 住: 连(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住: 连(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兵、师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团经营管理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承包的 连 亩承包定额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承包定额地坐落、面积、土地类别见下表:
第二条 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流转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流转收益
(一)
(二)
(收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具体约定)
第四条 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执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职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的农业种植。
第五条:流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相应义务时,发包方(团场)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采取保证合同执行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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