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文 >> 新闻正文

 

关于印发《2008年农四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8-4-28 16:25:00 阅读次数:


(三)加强劳务工和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围绕季节性劳务工的引进和管理,统筹协调季节性劳动力3万人。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纽带,开发区内外和境内外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建立和完善季节性劳务工需求预测、计划和分析机制,加强统计报表工作。

(四)着力做好职业资格培训、素质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多层次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重点开展“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实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体系建设,以鉴定促培训质量。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提高全师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90%以上。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加大各行业(工种)高、精、尖的培训力度,推行“行行有技师、厂厂有技师、连连有技师”的工作目标。

(六)加快推进劳动预备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预备制与技工、职业中专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把技工班和职业中专延伸到团场。鼓励团场职工子女“半工半读”,享受助学金补助待遇,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团场富余职工的转岗培训,对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回炉”技工院校学技能,以技能促就业。

(七)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积极开展试点就业成功项目展示、推介及开展评选创业促就业明星和技能大赛活动。大力宣传创业明星、高技能人才的成功经验,引导劳动者转变观念,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再就业。

(八)做好就业培训、考核鉴定基础工作。全面掌握单位人力资源状况,认真整理基础数据,健全各类台帐,实施动态管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工种需求状况,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长期规划。

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100分),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

此新闻共有8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