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文 >> 新闻正文
印发《关于完善大宗农产品(棉花)收购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8-4-29 13:52:00 阅读次数:
附件:
2008年师棉麻公司确定籽棉收购价格
籽棉收购价格按每公斤的衣分率确定: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实行以质论价,每公斤衣分率高一个或低一个百分点,价格同增同减0.1元。不同质量的籽棉收购价如下:
衣分率达到38%的,收购价为5.1元;衣分率达到39%的,收购价为5.2元;衣分率为40%的,收购价为5.3元,其余依次类推。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产品 管理 意见 通知
抄送:师领导,两总师,师机关有关部门,师棉麻公司。
农四师办公室 2008年2月1日印发
校对:周卫忠 印汉文40份
此新闻共有5页 第 1 2 3 4 5 页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