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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师检察机关将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日期:2008-5-9 17:24:12 阅读次数:

    从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半的时间,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4月22日作出的决定。
    近年,由于国家工作机关人员渎职失职、滥用职权造成危害能源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次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处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危害能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以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完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农四师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重点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相关案件线索。举报电话:0999-8182483 、0999-8182486。
           


(农四师检察分院  孙继强、赵建刚)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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