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文 >> 新闻正文
转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中小学及学前“双语”教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8-7-11 12:50:00 阅读次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建设第四师文件
师发〔2008〕17号
转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强少数民族
中小学及学前“双语”教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团场:
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中小学及学前“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新兵发〔2008〕1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语言 意见 通知
抄送:师教育局。
农四师办公室 2008年7月11日印发
校对:加那提 共印汉文25份此新闻共有2页 第 1 2 页
此新闻共有2页 第 1 2 页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