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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业建设第四师办公室文件
师办发〔2008〕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意见
各团场、师直属单位,师机关各部门:
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由于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难以控制的特点,因而成为我师各单位资产管理的重点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个别单位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切实落实好师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法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各级财务部门要经常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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