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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业建设第四师办公室文件
师办发〔2008〕37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
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
标志牌内容通知的通知
各团场:
为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标志牌内容,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基本农田意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兵团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标志牌内容的通知》(兵国土资发〔2008〕16号)转发给你们。请接到通知后,根据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基本农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标志牌制作和设立工作,没有开展土地整理项目的团场,不制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标志牌。师将于 4月30日前组织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耕地保护 土地整理 标志牌 通知
抄送:兵团国土资源局,师发改委,财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审计局,统计局,各团场国土资源分局。
校对:卢大伟 共印汉文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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