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假扶优,使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资产品质量和职工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市场主体清查,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团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辖区内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并建立档案记录。对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的单位、个人予以坚决取缔。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要指导和督促农资公司和个体经营门店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农资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质量信誉卡和农资经营责任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和质量事故先期赔付制度。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查处。
(二)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
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部件、农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棉花、加工番茄、油菜籽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07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生产和市场管理。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抽查力度,对农业生产使用量大及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农药产品质量进行重点监督。继续狠抓高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坚决查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对清缴查处的五种高毒农药做到100%销毁。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缴和防范工作。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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