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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7-28 10:20:00 阅读次数: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业建设第四师办公室文件

 

师办发〔200845

 

                                                 


关于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管理工作的

          

 

61-64团、66 -79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精神,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农业部2007126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现将我师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团场要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为基本手段,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标准的学习、宣传,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力度,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促进农业增效和职工增收。

二、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工作方式,推行“专业协会和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发展机制。利用各团的优势,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及保护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扩大四师农业的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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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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