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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四师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8-7-28 12:23:00 阅读次数:


    1.抓好进点团场(企业)科技工作规划的落实。科技特派员到团场(企业)后,要了解所在团场(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现状,查找差距,帮助团场(企业)实施科技规划,选准科技创新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各项科技工作措施,总结农科教结合典型经验。

    2.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围绕我师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推广、开发农业先进技术,引进推广农作物、牧草、畜禽、水产、林果等新品种,带动农牧团场农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经济实力

3.实地指导、带动科技示范点或示范户,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效应,并通过跨团服务,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覆盖面。
    4.
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不同的生产季节以及当地农业生产和团场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定期举办一期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开展“科技接待日”、实用技术培训以及科普宣传等活动,推广、普及适合本团需求的实用技术。

    5.负责指导服务单位建设好职工科技协会(专业服务小组),办好科技夜校。组织团场(企业)科技协会(专业服务小组)开展各种活动。

    6.要及时发布科技信息;收集、汇总有关农副产品供求信息,并上报师、团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7.以市场为导向、技术为支撑,通过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同当地企业和专业大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8.科技特派员在驻团开展科技服务的同时,还要注意组织生产加工营销大户,共同搞好市场营销、农产品深加工,引导职工闯市场,捕捉市场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积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职工收入。

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制度

    1.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各团场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小组,由团场分管农业(或科技)的领导任组长,负责对所在团场的科技特派员的日常协调工作。组长要协调好团、连的关系,并与师科技管理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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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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