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路养护工作。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务预算;团场干线公路和通连公路均已落实养护主体,连队内部道路实行“包清洁、包绿化、包看管”制度;团场公路养护制度健全;公路养护列入团场各单位考核指标。好路率实现垦区干线85%,通团公路75%,通营公路80%,通连公路及连队连部道路90%;公路绿化率(占可绿化里程的)80%。
(三)团场道路运输工作。客运:团部建有三级、四级客运站,进入团域规划的营80%建有五级站、建制连队40%建有简易站(或港湾站),已建成的客运站100%投入客运运营。通客车连队已达到95%;坚持“因地制宜,易通班车则通班车,易通客车则通客车”原则发展团场客运,努力使团场客运站实现“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车养线”目的,客、货运输车辆实行组织化、规范化管理,团部每日至少有一班通往师部(或附近县市)的班车;团场结合团场发展客运的各项要素(公路状况、站点布局、车辆状况、人口密度、连队分布及职工出行习惯等),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发展团场客运,积极培育团内客运线路;在城市周边团场重点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货运:团场积极推行大宗货源集中统配,向团场及师货运企业倾斜,确保货畅其流。
(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各团场制订《团场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预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和运力,建立应急通讯录、应急运力和工程机械登记表等应急档案资料,并进行应急人员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演练,具备调动及时、指挥有序、满足需求的客货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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