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团场交通管理机构及职责。团场要建立交通管理办公室,有专职管理人员;团场路政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能够对团场货源实行集中统配管理;负责团连客运站点及营运管理;负责本团交通安全管理,团区域内万车死亡率低于5.1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导和初审考核工作,并向兵团交通局申报推荐达标团场。各团场负责具体地交通发展示范团场创建工作的实施。
(二)确定重点,制定方案。根据2008年师交通工作会议确立的主要任务,决定将66团、71团推荐为兵团30个示范团场创建工程的团场,你们要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具体内容,认真扎实地抓好创建工作,必须在10上旬前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并向师交通局上报验收报告,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下旬组织初审和考核,并上报兵团交通局组织考核验收。力争2008年通过兵团交通局综合考核验收达到示范团场标准。
(三)考核验收、总结提升。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在第四季度组织考核列入示范团场创建工程的团场,并向兵团交通局推荐达标团场,由兵团交通局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师建成一批现代交通发展示范团场。对未推荐的团场,只要达到示范团场条件也可以进行考核。同时,师交通局每年总结交通发展示范团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普及。
五、政策措施
(一)对通过兵团交通局综合考核验收达到示范团场标准的团场,授予《屯垦戍边新型团场交通发展示范团场》称号。
(二)对列入兵团创建屯垦戍边新型团场交通发展示范团场名单的团场,兵团交通局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在三年内每年补助10万元,累计补助30万元。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达到屯垦戍边新型团场交通发展示范团场标准的团场,兵团交通一次性补助30万元交通事业费。对没有达到《责任书》要求的团场,取消资金补助。
(三)对创建交通发展示范团场的团场申报的交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
(四)师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团场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 示范团场 通知
校对:雷元平 共印汉文25份 此新闻共有4页 第 1 2 3 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