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它们共包括了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选修课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二个部分。选修Ⅰ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由学校根据伊犁、农四师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与实施。学校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根据农四师高中情况,采用汉语授课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
分安排、民语授课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安排两种模式。见附件1、2。
(二)学制、学时及学分。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由师教育局根据学期长短情况,调整教学时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为一学时。
语文、外语(汉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科目,每个模块通常为36课时,相当于2学分。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每周安排4课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课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
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课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每个学分必须达到18课时,确保修满270课时,计15学分;课题研究是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建议每个课题3至5学分,三年研究3至5个课题;社会实践(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军训、学农、志愿者活动、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各设2学分)共3周,每周为35课时,每周计2学分,合计 6学分;社区服务(高一、高二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
选修II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课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课时2学分。主要分为科学兴趣类、信息技术类、竞赛辅导类、文学艺术类、人文素养类、语言工具类、体验感悟类、社团活动类等。这些课程通过选修课、活动课、学生论坛、主题班会、艺术节、运动会等形式实现。要求每个学生至少选择3个模块进行学习(至少获得6个学分);学习的时间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选择来决定。
学生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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