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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四师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08-7-28 12:58:00 阅读次数: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业建设第四师办公室文件 

师办发〔200897

 

                                                         


关于印发《农四师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

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师一中、62646667717276团教育科:

    为积极推进我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现将《农四师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农四师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国家教育部推进高中课程改革计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师从2008年秋季起,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特制订《农四师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三)合理而分层次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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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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