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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团产权改革增强职工责任意识

 

 日期:2008-8-26 18:09:06 阅读次数:

    8月25日,记者从六十三团水管所了解到,自2006年底实行滴灌产权改革以来,各滴灌泵房的变压器和配电柜就再也没有被盗的现象。据该团水管所所长韩泽龙说,仅2005年冬天,该团滴灌泵房的3台变压器和11个配电柜就盗,给团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多元。现在,不用团场“操心”,棉花一采摘完,职工就将变压器和配电柜卸回自己的家保管,来年开春一安装就可以使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为了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6年10月,六十三团对滴灌基础设施采取作价归户的办法,将每亩造价630元的滴灌设备以原价的45%即283.5元作价归户给职工。在那次滴灌产权改革中,团场2.15万亩公有滴灌地共收回设备产权转让款609万元。该团滴灌设施作价归户在兵团开了先河,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聂卫国2006年11月4日在该团调研时,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为进一步扩大滴灌面积,该团又采取团场出一点,职工拿一点的办法,每亩滴灌地职工自筹370元,团场投资260元,团场统一实施,鼓励职工新建滴灌基础设施,最后产权归属职工个人。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职工建新滴灌的积极性。到目前为止,全团6.7万亩滴灌农田,滴灌设备产权全部归属职工个人。
    据了解,在滴灌未作价归户前,该团一个400亩至600亩的滴灌系统需滴15-16小时;现在,同样的地块只滴8-9小时。该团水管所所长韩泽龙介绍说,今年承包滴灌地的职工每亩可节约滴灌电费15元,全团6.7万亩滴灌地,可节约电费100.5万元。同时,每亩地还节约用水20立方米,全团共计节水134万立方米,计水费10.72万元。
    滴灌地的增产效果使职工也看到了节水灌溉技术的“好处”,现在的六十三团,职工私人投资新建节水灌溉设施成了一种“时尚”。该团二连职工申文功去年与连队的5户职工共投资37万元,改造了400亩的低产田。六连职工张广华兄弟3人和连队的2名职工在今年2月底,共同投资23万元新建了450亩的节水灌溉系统。据统计,六十三团私人投资600余万元,新建滴灌地达1.1万亩。
    在林业产权改革上,该团也得到了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的好评。今年7月31日,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一行对该团林权改革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当调研组看到该团十四连职工刘正文2006年初栽种的杨树胸径已达7.5厘米,高度已有6.3米时,对该团在私有林管护责任制的落实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2004年以来,六十三团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权改革力度。4年间,全团私人造林建园面积达14000余亩,占全团人工林面积的14%,其中2004年私人造林845亩,占全年造林面积的21%;2005年私人造林1451亩,占全年造林面积的27%;2006年,全团私人造林面积为1767亩,占全年造林面积的73%;2007年,全团私人造林面积2560亩,占全年造林面积的82.87%;2008年职工私人造林面积5196亩,占造林总面积的97.1%。
    为加快团场私有林发展步伐,该团在2004年专门出台了《六十三园林业管理实施细则》,并专门制定了私人造林的优惠政策,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为私有林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该团私有林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凡是在新开垦土地上造林的土地承包户,其造林费用自理,且土地使用30年不变者,团颁发林权证,在林木采伐时团场与个人1:9分成。国有1-5年的林木,该团无偿转让流转给私人承包经营,个人不承担一分钱的义务,在林木采伐时,团场与个人4:6分成。对更新采伐造林的,个人投资造林,团场与个人按2:8分成,不征收土地使用费。对退耕还林地,团场无偿转让给个人,费用团场承担。同时,对私有造林林木成活率在90%以上的,团每亩给予个人40元的奖励,对退耕还林地改造嫁接的,团每亩给予个人30元的奖励,对个人开荒造林的,前三年征收50%水费。优惠政策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对私有林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树木的成材速度明显加快。
    六十三团的产权改革使职工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六十三团政工办    谭冬初)

 

文章来源:农四师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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